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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主流化專區
何謂性別主流化:
 
      它是一種推動社會達到性別平等的全球性策略之一,源自於女性權益保障之不足,而強調所有政府的政策與計畫要具有性別觀點,並在作成決策之前,對於該政策對於女性和男性的影響分別進行分析研究。
推動性別主流化之作法:
 
      培養機關性別主流化意識,建立同仁尊重異性之素養,促使清楚瞭解性別主流化趨勢,以形塑性別平等文化,內化成為機關文化的一部分,提升兩性和諧尊重的氛圍,落實性別平等的真諦。
經由「性別主流化」策略希望達成的目標:
 
不同性別者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。(例如:社會不應汙名化「娘娘腔」或者「男人婆」等名詞。)
不管男性、女性都應關心性別平等議題,且大家都可以 是改革行動者與受益者。
給予不同性別者更多選擇自由。(因為以往係以如何給予婦女更多權益的觀點出發,但事實上傳統社會給男性的性別角色也造成男性某種壓迫,所以要打破傳統男女角色刻版角色想像,給予男女在生活的樣態與規劃上有更大的選擇空間。)
促進兩性工作平等措施:
 
員工之進用、甄選、分發、陞遷或考績等,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。
舉辦或提供教育、訓練、活動或福利措施,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。
員工薪資之給付,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。
員工之退休、資遣、離職及解僱,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。
女性員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,每月得請生理假;分娩或流產時並給予產假及流產假;員工於配偶分娩時給予陪產假。
員工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。
設置哺乳室,提供完善哺乳環境。
女性員工為撫育未滿1歲之子女,得申請每天1小時哺乳假;親自哺乳不限女性公教員工,男性公教員工亦可請哺乳假。
女性員工為撫育未滿3歲之子女,得申請調整工作時間。
員工任職滿1年後,於每1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並於期滿30日前通知其復職。
防治性騷擾宣示:
 
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。
被性騷擾不是你的錯,譴責性騷擾,你我有責任。
尊重人權落實性別平等,提供員工及來訪民眾。
一個免於性騷擾之環境,本府責無旁貸。
預防性騷擾,申訴比隱忍更有效。
本所對性騷擾事件之當事人身分將予以保密,並提供適當的協助。
相關網站:
 
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
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
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
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網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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